企业资金预算流程 企业资金预算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资金预算与管理的权威规定 企业资
中央预算内资金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依据《 * 投资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的决策、建设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指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是指以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为有效管理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前期职业的经费,确保预算约束和资金使用效率,依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制定下面内容暂行规定,前期职业包括从项目立项到开工前的一系列步骤,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环节。
中央对地方项目的补助,参照此办法执行,地方 * 另有规定的除外,还需关注资金的管理。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编号为财建[2005]355号。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民间投资引导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本专项)的项目、资金管理,进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各级进步改革部门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进步,推动民间投资增长,促进民间投资比重合理,民族进步改革委安排本专项资金支持民间投资职业成效明显地区有关项目建设。
预算外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现财政信 * 资金综合平衡,进步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外资金是指根据民族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不纳入民族预算,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财政资金,预算外资金包括:(一)地方财政部门管理的各项附加收入和集中的各项资金。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财政部门是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依照部门和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预算外资金的用途分类进行核算。
第三章 管理规则
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管理,管理规则:保持资金所有权稳定,确保预算外资金的所有权不被随意调动或改变;资金来源必须符合民族规定;资金使用要符合各专项资金规定的用途;来源必须合法;使用要符合规定;严控开支;先存后用,专款专用。
第五条 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现社会财力的综合平衡,更好地发挥预算外资金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44号《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灵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十五条 主管部门或二级管理单位向中央财政专户缴纳预算外资金时,须填制银行制发的《进帐单》,并注明预算外资金收入项目(分为收费收入、基金性收入、集中收入和其他收入)和具体金额,通过银行转帐支票将资金按规定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中央部门和单位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财综字[1996]10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六条 财政部门是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依照部门和单位的财政隶属关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预算外资金的用途分类进行核算。
第三章 收支管理
第二条 各部门、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支出预算应以各部门、单位的收入为前提,严禁超收入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实际执行中,对没有完成收入任务的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将按其短收金额的一定比例,核减预算外资金支出指标;对没有完成收入进度的部门和单位,财政部门将根据收入进度,拨付其预算外资金。
第四章 预算外资金整合
第四条 为落实《决定》,财政部制定了多项配套文件,如《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以2011年起的教育收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为标志,预算外资金历史性地被整合,这一变化意味着收支活动将更透明,接受人大监督,增强了规范性和法治性。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中央部门和单位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和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财综字[1996]10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财政专户管理
第二条 财政部拨付给中央预算单位纳入 * 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可由本单位财务机构在银行开立一个基金预算支出专用存款账户,该账户办理基金预算资金的领取和支出。
第八条 中央预算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可由本单位财务机构在银行开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预算级次对本级各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的财政专户,建立健全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并对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进行管理监督。
第十条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对所在地的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来源、上缴中央财政专户、使用范围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章 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第四条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财政专户的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该办法对财政专户的设立、使用、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加强财政专户的管理,进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 根据《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专户的设立应当遵循规范、透明、安全的规则。